山東:守正創新 完善機制 全力推動欠薪線索化解提質增效
山東省聚焦“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著眼長效、立足規范,推動欠薪治理往深里走、往實處干,持續提升欠薪治理能力水平,平臺線索動態辦結率保持在95%以上,按期辦結率100%。
一是線索核處再規范。制定山東省“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線索核處指南,系統規范欠薪線索接收、核處、督辦、反饋、審核等工作,明確責任分工、核處程序、辦結時限、組織領導等內容,將平臺10個核處結論分解為21項,逐項從適用情形、核處反饋、注意事項等方面予以細化,并建立回訪、抽查、督辦、通報、問責等制度,推進線索核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是責任分工再明確。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線索核處責任、異議處理規則,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線索,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原則上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核處,相關部門配合;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工程建設領域平臺線索和非工程建設領域平臺線索,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核處,其他部門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立案查處平臺線索,其他有關部門予以配合。對核處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法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是督導問責再提效。堅持平臺欠薪線索辦結、退回情況定期通報,同步報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送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省專項小組成員單位。對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的重大欠薪線索,發行業主管部門和市級根治欠薪議事協調機構“雙督辦”。出臺山東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約談辦法、監督檢查辦法,采取隨機抽查、重點抽查方式,定期回訪辦結線索,對報送不實、敷衍塞責、核處不力、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地區和部門,視情采取書面提醒、風險提示、約談、實地督導等方式,以督導問責倒逼問題整改。
四是監管鏈條再延伸。著眼治“未病”,推進欠薪“事后維權”向“事前預防”轉變。制定山東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責任條款行政執法指引,統一實施主體,壓緊壓實責任。推行工程建設項目鄉鎮街道“工長制”,每個鄉鎮街道由一名分管領導擔任農民工“工長”,組織轄區網格員摸清項目清單、定期排查項目、調處欠薪問題,織密織牢監管網絡。依托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加強與案件線索的數據比對,對專戶開設、實名制考勤等7大類14項指標實時預警并迅速處置,切實消除欠薪隱患。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網